校内各单位:
教育部已启动了2018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研究人员高度重视,认真作好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
二、申报内容
1.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请者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通知将另行发布。
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3.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5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
(5)连续两年(指2016、2017年)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8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项目采取负责人网上申报,学校科技部审核上报方式,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系统将于2018年1月23日开通,申报人可进入网站查看(首次申报需注册),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请申请人注意在确定最终版本前不要将申请评审书上传至申报系统。
按照《重庆文理学院2018年社会科学类项目申报工作方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与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同步进行的要求,请各单位做好统筹,应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后续申报工作:
1.请申报人仔细研读申报通知,按照2018年申报要求及前期论证确立选题,撰写《申请评审书》(可下载最新版本或使用以前版本),并将电子文档交所在单位汇总。各单位应据实填制《申报一览表》(附件),并尽量于2018年1月23日17点前将汇总的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报至科技部,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
2.科技部将于2018年2月1日前反馈专家初评意见,申报人应参考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报书,并于2018年2月20日前提交最新版本的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至科技部邮箱,科技部将组织专家复评。
3.科技部将于2018年2月25日前反馈专家复评意见,申报人应根据专家意见再次完善、修改申报书。
4.申请人于2018年3月6日前登录教育部社科司申报系统按提示及要求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科技部进行最终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可于3月12日——3月13日内按要求打印申请评审书一式两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注意签名)交至科技部项目与成果管理科(恪勤楼606室)。
五、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4.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5.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6.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7@sinoss.net。
联 系 人:江松
联系电话:49891752
电子邮箱:cqwlxykyc@163.com
附件: 1.申报一览表
2. 2018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科技部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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