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学期二级督导及听课任务
完成情况检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文理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重文理教〔2016〕45号)、《重庆文理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修订)》(重文理教〔2018〕15号)和《重庆文理学院听课制度》(重文理教〔2014〕46号)要求,开展本学期二级督导和各级各类人员听课任务完成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二级督导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2.各类人员听课任务完成情况。
3.教师教学同行评价开展情况。
4.教师教学自我评价开展情况。
5.学生网上评教完成情况。
二、检查依据
1.以本学期学校督导工作要点和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为依据。
2.以学校听课制度为依据,各级各类人员每学期听课任务如下:
(1)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其中主管教学的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
(2)教学部、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及各二级学院中干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教工部、学工部中干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
(3)教工部师资建设科以及教学部各科科长、教学服务部门其他教师岗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
(4)教研室主任、担任指导青年教师任务的教师每学期听课量不少于10节。
(5)无高校教学经历的新进教师进校第一年每学期听课量不少于16节。
(6)二级学院教师岗人员每学期听课量不少于6节。
(7)辅导员每学期听所带班级的课不少于20节。
(8)如果听课身份重叠,每学期听课节数按最高标准执行。
3.重庆文理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中自我评价的要求。
三、工作流程
(一)单位自查
1.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督导工作要点和二级教学督导工作计划,认真梳理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撰写二级教学督导工作总结,总结中应包括本期督导主要工作成效、特色或亮点、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尽可能用数据定量表达工作成绩。
2.根据听课人员的听课记录,核查听课的真实性并如实统计各级各类人员的听课节数,认真填写《重庆文理学院听课完成情况汇总表》(附表1)。
3.整理同行评价和自我评价活动过程记录材料。
4.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查看学生评教完成情况,对未完成者加以督促整改。
(二)学校抽查
1.教学督导办公室组织校级督导委员对二级督导工作情况和听课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2.具体检查安排见《二级督导工作及听课情况检查安排表》(附表2)。
四、材料报送与要求
1.教学服务部门和科研机构以部门为单位,将本单位人员的《教师听课笔记》及统计汇总表于2019年1月4日前报送恪勤楼407苟本富老师处。
2.各二级学院将《重庆文理学院听课完成情况汇总表》、二级教学督导工作总结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1月4日前报送督导办公室(恪勤楼405)杨光绪老师处,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jxdudao@163.com。
3.未进系统或到期学生未评的课程,请组织学生现场评价,统计结果报送督导办。
4.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相关材料及《教师听课笔记》,应按照教学档案管理规定,分类整理,妥善保存。
5.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将纳入今年的工作目标考核。
特此通知
附表1:重庆文理学院听课完成情况汇总表
附表2:二级督导工作及听课情况检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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